“嘿,兄弟们,我绝对没有侵犯任何其他商标权!”这是我们客户在中国商标遭到异议时告诉我们的。

作者: Gilbert I. Kangdra, BBA. | 发布日期: 

2 月 21, 2026

我们的客户ML Biotechnology Co., Ltd.通过综艺节目和其他渠道推广其男士护肤品牌“HEY BOYZ”。

在推广之前,该公司已提交了涵盖化妆品的第3类商标申请,该申请通过了初步审查,但在公告期内遭到异议。异议方认为该商标与“BOY LONDON”系列商标相似,并声称注册该商标会损害其在第25类服装领域享有的驰名商标权。

接手此案后,钱航律师(Robby Hang)对异议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。一个关键问题很快浮现:提交的大部分证据在商标使用、指定商品和地域范围方面缺乏相关性,且证据链不完整。

更重要的是,商标在措辞、结构和整体视觉印象上存在明显差异,且服装和护肤品之间的关联性较弱。

辩方着重强调消费者认知,认为即使两个商标在市场上共存,也不会造成混淆或误认。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支持了这一立场,裁定这两个商标具有可区分性,不构成近似商标,并驳回了将引证的第25类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请求。异议失败,“HEY BOYZ”商标在第3类商标注册成功!

本案例表明,面对知名品牌的异议或许令人畏惧,但只要拥有精准的证据分析、对商标显著性的深刻理解,以及全方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支持,您就能赢得胜利! Tranfan Law Office 全方知识产权 you can win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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